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月选班秩之一。凡外官缺出,依例坐补原缺。外官病痊起用,终养事毕开复者及霉烂仓谷、亏空钱粮全完开复者,亲老告近改选者,俱坐补原选之缺。其原缺系月选之缺,在部候补;原系调之缺,赴该省
官名。明末置。以阁臣或兵部尚书等充任,赐上方剑,于重要军事去处全权督理军务。权在总督、巡抚之上。
官名。唐、宋州府衙门胥佐统称。唐末、五代,多由衙校充当,称将吏衙前,属军职,分管州府各种公务,有都知兵马使、兵马使、中军使、都押衙、押衙、教练使、子城使等名目。宋初沿置,不属军职,用为公人迁转之阶,掌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左通政使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,中书门下置,掌依时限分配文案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中书省置,掌行受发文书。
(1)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、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、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,国民党政府在各种典试委员会中设置。(2)员额若干人,大都是国内各门学科的专家,由他们出试
官职制度。魏晋南北朝指适于士族高门担任的官职。除尚书、中书等地位显要的官职外,一些品阶较高,政事不繁,不一定有实权的官职,如秘书省属官、东宫官属等,亦为清官。在清官中仍有程度的不同,如“侍中”较“散骑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上校,掌理海军医疗事务。
东宫官署。北齐置,属太子典书坊。设洗马、守舍人,掌经籍。隋改太子司经局,隶门下坊。
官制用语。北魏时由军功而获得的官职等级,于战事结束后,可依此取得朝廷正式官职。孝庄帝以后,发授较滥,私自增改以求官者亦甚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