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级
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,凡公务员总考绩在二等者,可予晋级。一般是升级不晋等,如委任十二级, 可升为委任十一级,荐任五级可升为荐任四级。抗战期间又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分在八十分以上者,简任职公务员可晋升一级,荐任、委任职公务员可晋升两级;总分在七十分以上者,荐任、委任职公务员可晋升一级。
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,凡公务员总考绩在二等者,可予晋级。一般是升级不晋等,如委任十二级, 可升为委任十一级,荐任五级可升为荐任四级。抗战期间又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分在八十分以上者,简任职公务员可晋升一级,荐任、委任职公务员可晋升两级;总分在七十分以上者,荐任、委任职公务员可晋升一级。
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。由原户部司务厅及督催所改设,隶承政厅。掌收发京内外各项公文函件,督催各司办理文件和查核销号事,并管理本部一切杂项事务。设员外郎一人,主事二人。处内分置京文股、外文股、督催股、庶务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主皇宫东门,领员吏十三人,卫士一百八十人。官名,东汉置,属卫尉,俸比千石,掌宫掖东门,有吏员十三人,卫士一百八十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》:“宫掖门,每门司马一人,比千石。本注曰:南
官名。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,位在内侍殿头下、内侍高班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内侍官名,改左班殿直。金章宗泰和二年 (1202) 置为内侍寄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对管理各种事务的典官,常以总理某某事务为称,如太平天国文书《去文底簿》中记有“又照总理硝粉营事务天安许大人,为赶配红粉、洋粉事。”
官名。三国、两晋、南朝陈及十六国前凉军中及州、郡皆设,统兵,属官有部曲将、副散部曲将等。三国魏及晋初,须留家属作为质任,晋武帝咸宁五年(279)始除部曲督以下质任。魏、晋皆七品。官名,三国魏、吴皆置,
见“敖尔布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多省称为“中都大官”,并与“内都坐大官”、“外都坐大官”合称为“三都大官”。掌刑狱,听理民讼,权势很大。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及胡汉重臣,祭吊时位在三公及尚书令之上。孝文帝曾使其弟咸阳王元
官名,三国魏置,掌帐下骑兵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钟会传》:“或谓会:可尽杀牙门骑督以上。”
官名,王莽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遣太师牺仲景尚、更始将军护军王党将兵击青、徐,国师和仲曹放助郭兴击句町。”“是月,赤眉杀太师牺仲景尚。”
见“上计掾”。官名,汉置,为“上计掾史”的省称。详见《计吏》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