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常参官
唐制,凡在朝廷任职之官均称京官,其中不是每日朝参者称为未常参官。宋制则称常参官为朝官,未常参官为京官。
唐制,凡在朝廷任职之官均称京官,其中不是每日朝参者称为未常参官。宋制则称常参官为朝官,未常参官为京官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,掌理土地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地政科。
官名,民国各部多设此官,掌管技术事务,以有专门技术者担任。位在技监之下,而在技佐、技士之上,参看“技监”条。官名。清末于各部设艺师,辛亥革命后改称技正,掌技术事务,以有专门知识及特别技能者充任,为荐任
官名。清朝乐部和声署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 设,三十人。其中本署八人,礼部笔帖式兼充二人,内务府赞礼郎兼充六人,笔帖式及司员兼充十二人,鸿胪寺鸣赞官兼充二人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三司置,分属度支部,掌百官给赐、赙赠例物、口食及冬春衣物等事,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,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世宗嫔李氏墓志》:“(嫔乃)殿中将军,领斋帅、主马左右(李)续宝之女也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九)
选举科目。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二年(320),“令群僚及州郡岁各举秀才、至孝、廉清、贤良、直言、武勇之士各一人。”(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)石勒建初二年(331)又下书公卿百僚岁荐至孝一人,答策上第者拜议
官名。隋唐置,见“太史监”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三至五人,后增至八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均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西北路兵马。
官名。三国吴会稽王孙亮时置,任魏降将文钦为之,率军伐魏。晋朝沿置,职掌与征北将军同,而位在其上,多统兵出镇方面,都督数州诸军事。不常置。二品,禄赐与特进同,如开府,则位从公,进为一品。十六国后燕亦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