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监司
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。
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,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,如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属之。
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。
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,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,如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属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玉司长官,掌各种玉器的加工、制作。下设小司玉上士、 司玉中士以佐其职, 领工中士、磬工中士、石工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刀盾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清末军谘府、盐政院,典礼院等下属机构。掌综理庶务。军谘府总务厅设军谘使管理厅务,盐政院、典礼院总务厅各设厅长一人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中央行政各部均置(个别的部署事务厅),其主要职任为掌管机要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景州地区河仓漕运,辖六河仓,担负方圆近二百里、每年税粮万余石的运输任务。景州刺史兼任提举漕运司。参见“漕运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于五军都督府分置,专掌文牍。后革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领兵,掌讨伐山越。见《三国志·蒋钦传》。官名,东汉献帝年间孙权置,掌领兵讨伐山越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蒋钦传》:“徙讨越中郎将,以经拘、昭阳为奉邑。”
官署名。简称燕京行省。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掌管中原财赋刑名,管辖各路宣抚司。设丞相一员,平章政事二员,参知政事一员为行省官,下设左右司郎官、都事、提控令史、左右房省掾等职,择士人充任。仍设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时置,为长秋监次官,从五品,用士人。官名。隋置,为长秋监的副长官。见“长秋监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