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器署
官署名。唐朝卫尉寺置,有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在外使用之戎器,祭祀、巡幸之仪仗则纳于武库,给六品以上葬卤簿、棨戟,又有监事二员; 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东都(洛阳)亦置。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。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,有提点、令、丞,掌祭祀、朝会、巡幸及公卿婚葬卤簿仪仗旗鼓笛角之事; 又有直长二员、顿舍官二员。
官署名。唐置,掌外戎器。其官有令,正八品下;丞,正九品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武器署》。
官署名。唐朝卫尉寺置,有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在外使用之戎器,祭祀、巡幸之仪仗则纳于武库,给六品以上葬卤簿、棨戟,又有监事二员; 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东都(洛阳)亦置。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。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,有提点、令、丞,掌祭祀、朝会、巡幸及公卿婚葬卤簿仪仗旗鼓笛角之事; 又有直长二员、顿舍官二员。
官署名。唐置,掌外戎器。其官有令,正八品下;丞,正九品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武器署》。
皇帝死称万世。《汉书·淮南王传》:“万世之后,吾宁能北面事竖子乎!”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“数闻景帝好言,千秋万世之后传王,而实不行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禁止民众互相杀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禁杀戮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司斩杀戮者。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,攘狱者,遏讼者,以告而诛之”。
即“通政寺丞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内省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。掌承应宫廷奏乐演戏之事。初称“南府”,道光七年 (1827) 改是称。设管理事务大臣一人司之,下设司员、笔帖式、副催长、披甲等员分理事务。以太监为内学学生,以民人为外学学生
①年老辞官。《左传·隐公三年》: “桓公立,乃老。” ②上公,元老大臣别称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属于天子之老二人。”郑玄注: “老,谓上公。”③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即乡官伍老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傅律》: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掌东宫太医,隶詹事院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 (1282)。三十一年,改掌医署,隶徽政院,寻罢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立典医监,武宗至大四年 (1311)罢。泰定帝泰定四年
官名。即左骁卫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左骁卫将军。
官署名。西汉初置东、西织室,成帝河平元年(前28)省东织,更名西织为织室,置令、丞,隶少府。职掌皇室丝帛织造和染练。东汉省令,置丞。三国吴亦置。官署名,汉置,为少府所属官署,在未央宫(见《三辅黄图》)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为主出受辞人为折溃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