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中华民国二十年(1931年)国民政府设置,隶属内政部,负责编辑内政图书和审查著作等事务,设编审委员若干人,由内政部长指定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;会议分常会和临时会两种,常会每星期一次,临时会无
同“修闾氏”,见“修闾氏”条。
丞相、三公以至州郡等官署所属各职事机构统称。所置曹多寡不同,各有主事,曹置掾(史)。1、加官的一种,又称“左、右曹”。入禁中,常侍左右,掌平尚书奏事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侍中、左右曹、诸吏、散骑
官署名合称。即唐宋中书省、门下省。
官署名。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。初分领在京留守左卫、镇南卫、水军左卫、骁骑右卫、龙虎卫、英武卫、沈阳左卫、沈阳右卫。永乐 (1403—1424) 后改水军左卫、英武卫隶南京左军都督府。并领在外浙江都司、辽
官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二品。太常礼仪院长官。置二员。下设同知二员,正三品; 佥院二员,从三品; 同佥二员,正四品; 院判二员,正五品; 经历一员,从五品。官名。元置,秩正二品,员额二人,为太常礼仪院的长官
“录尚书事”的尊称。《宋书·顺帝纪》:“录公齐王入守朝堂”。《南齐书·海陵王纪》:“宣城王辅政(为录尚书事),帝起居皆咨而后行。思食蒸鱼菜,太官令答无录公命,竟不与。”对录尚书事的敬称。《南史袁湛传附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 (637) 置为正六品上武散官。北宋初沿置,为正六品上武散官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官名。唐置,正六品上,为武散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大学堂及高等学校,政艺专业,咸综领之。辖专门教务、专门庶务二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辛绍先传》: “(绍先)自中书博士,转神部令。”一说即祠部令之别称。职掌参见“祠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