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生
监生名目。亦名俊秀。指明朝实行纳粟制度后,一般庶民经纳粟援生员之例入国子监而为监生者。出路仅为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,得京职者,则光禄寺、上林苑等不重要的衙门。甚至有任各边省军卫有司首领官,或卫学、王府教授者。
监生名目。亦名俊秀。指明朝实行纳粟制度后,一般庶民经纳粟援生员之例入国子监而为监生者。出路仅为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,得京职者,则光禄寺、上林苑等不重要的衙门。甚至有任各边省军卫有司首领官,或卫学、王府教授者。
匈奴官名。屠耆为匈奴语“贤”,汉人因称右贤王。为单于之下最高官职,以单于子弟充任,一般统辖万余骑,居单于西方,最为大国,下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、裨小王、相、都尉、当户、且渠等官属,以管理军政事务。十六国
官名。即“湖广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右监门率副贰,员二人,正五品上。唐朝复置,为太子右监门率府次官,员二人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崇掖卫副率,咸亨元年(670)复旧; 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又改右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,改集贤殿修撰置,为贴职,从六品。官名。宋绍圣二年(公元1095年)改集贤殿学士为集贤殿修撰,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改称右文殿修撰,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,为高等贴职。
清制,中央六部、都察院,以及外省督、抚之文书,可盖紫色印信,故称紫花印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南面官。统领归圣军左厢兵马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公安、教育、地方自治及选举,地方保卫团、禁烟、风俗、宗教、典礼、社会救济、著作出版、保存古物,收发文件等事项。如仅设一科时,则称总务科,第二科事务
宦官名。宋朝入内内侍省及内侍省置,位在祗候高品下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改名祗候黄门内品。宦官职名。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。
官名。见“刑部照磨”。
官名。明清京师分五城兵马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设,于南、北两京五城各设一人,秩正六品。所属有副指挥、吏目等员。清顺治 (1644—1661) 中沿设,京师五城各一人,隶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