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部司
官署名。见“户部司”。
官署名。见“户部司”。
清末新设于各部尚书、侍郎以下的左、右丞和左、右参议之统称。主要职掌为拟订、审议有关部务之法制政令。丞参是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的统称。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,在各部尚书、侍郎以下设左右丞和左右参议,统称丞参;负
左、右拾遗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拾遗(今正言)为小谏,又曰遗公”。
官名。亦称 “祭酒从事史”。州府主要僚属之一。晋朝始置,掌州所置兵、贼、仓、史户、水、铠诸曹事,不设之州则以主簿治事。南朝沿之,无定员,梁自一班至流外四班,陈九品。北齐、隋诸州亦置,视九品,隋炀帝罢州
官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民国军制,高级军官称将,分上将、中将、少将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将官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禄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百官禄秩的颁发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所属有司禄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掌颁百官之禄。北周地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中尚药典御”。
即“五计司”。
官名。宋太宗雍熙 (984—987) 中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
即“东平兵马指挥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