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磨务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水硙磨麦,供尚食及内外之用,设监官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或司农寺掌水硙磨麦,以供尚食及各官署需用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水硙磨麦,供尚食及内外之用,设监官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或司农寺掌水硙磨麦,以供尚食及各官署需用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竹器。
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从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六品。循例升补右善世,缺出由右阐教升补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署名。隋朝五省之一,置监、令各一员,寻废监,置令二员,侍郎四员,舍人八员,通事舍人十六员,主书十员,录事四员;炀帝大业三年(607)减侍郎为二员,减内史舍人为四员,加置起居舍人二员,次舍人下,改通事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染鸟羽以为旌旗及车饰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钟氏染羽,以朱湛丹秫,三月而炽之。”郑玄注: “羽所以饰旗及王后之车。”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朝沿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用为医官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改
①执政者所持施政的凭信。后通称印信。秦朝以前通称为玺。后天子、诸侯王以玉为之,称玺。唐朝改称玺为宝。汉朝列侯黄金龟钮,御史大夫金印紫绶,文皆曰“章”; 千石至四百石皆铜印,文曰“印”。一般称皇帝所佩为
官名。辽制于黄龙府和兴中府置同知,为知府的副贰,属南面大蕃府官。金代京府与外府亦设同知,位在府尹之下,少尹之上。元代在散府府尹之下亦设同知为其副职。明制,府同知与通判分掌清军、巡捕、管粮、治农、水利、
官名。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,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熊渠番上者,分配之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命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
清朝绿营军官副将之别称。清代副将别称协台。详“副将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