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典编纂会
法典编纂机关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六日公布的《法典编纂会官制》规定,负责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。设会长一人,由法制局局长兼任;纂修八人,调查员若干人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改为“法律编查会”,参见该条。
法典编纂机关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六日公布的《法典编纂会官制》规定,负责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。设会长一人,由法制局局长兼任;纂修八人,调查员若干人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改为“法律编查会”,参见该条。
汉魏以来,中央和地方都分曹办公,就象现在分厅、局、处、科分头办公。西汉时成帝初置尚书五人,分为五曹。五曹指常侍曹、二千石曹、户曹、主客曹、三公曹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更始亦遣尚书仆射讨郎。”注:“
官名。①北齐太子家令寺所属司藏署次官。隋、唐沿置,隋三员,唐二员,从九品下。②渤海国置,司藏寺次官。
官名。郑成功设。其军队分为五军,下辖陆军七十二镇、水师二十镇。每镇五协,共有官兵一千二百人。每协设正领五人、副领十人,掌率兵士。每正领管十班。班设班长。
海军同等官。其军阶为中校,掌理海军军需事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详见“右牝署”。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兵部长官,职掌同兵部尚书。
官署名。宋朝有登闻鼓院,简称鼓院。掌受理官民建议和审诉的机关,详见“登闻鼓院”条。
官名。隋文帝杨坚仁寿四年(公元604年),设安抚大使,由行军主帅兼任。唐朝各州如有水灾旱灾,便派巡察、安抚或存抚等使臣巡视抚恤;如由节度使兼任,则另有副使。到宋朝,安抚则为掌管一方军事和民政的官,称安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掌讶中士八人,掌迎宾客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掌讶中士,正二命;掌讶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宾部中大夫。
见“华文阁”。官名,宋宁宗庆元二年(公元1196年)置。位在学士下待制上,为贴官。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参看“华文阁学士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