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法制院院长

猜你喜欢

  • 外城巡警总厅军装所

    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”,参见该条。

  • 镇抚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始置。隶万户府,设镇抚二人,蒙古、汉人参用。明朝沿置,隶卫指挥使司下,掌本卫刑名。设镇抚二人,从五品。隶锦衣卫下者。除掌本卫刑名及理军匠外,兼掌诏狱。洪武(1368—1398)末罢锦衣卫狱

  • 副军械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炮标战具军火。

  • 督捕侍郎

    官名。见“兵部侍郎”。

  • 参议女林

    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准银青光禄大夫,三品

  • 威猛将军

    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
  • 君上

    国君、天子,犹言“主上”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故父兄之臣诚死宗庙,法度之臣诚死社稷,辅翼之臣诚死君上。”

  • 肴藏署丞

    官名。即肴藏丞。

  • 国史馆清文总校

    官名。清国史馆置,员额一人,掌总校满文之事。

  • 广西清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简称广西司郎中。① 明清户部广西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西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广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,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,满洲司官初不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