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部侍郎
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部的副长官,见“法部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部的副长官,见“法部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司约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约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参见“司约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设置,掌饲养牛羊等牲畜,以供应宫廷之需。各设署令为主官,秩从八品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二十·北齐官品》。唐宋唯称牛羊司,参见该条。
商代军队组织名, 为三师之一。卜辞有“丁酉贞, 王作三自, 右、中、左”(《粹》五九七片)的记载, 此条和同版其他卜辞是武乙、文丁时期之物。作是创立之意,自即师字。此时创立三个师, 按右、中、左编排,
官署名。北齐置,隶都水台。管理诸津桥尉。
官署名。北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,用司马光言,以比部之事归户部,设凭由、理欠、勾覆等案掌之。三年罢,其事复归比部。
专差御史名。清雍正间置,员额一人。后省。
见“钦天监监副”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录勋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①唐朝以后管理全国户口、财赋之总机构,为中央行政机构六部之一。北周始设民部。隋初设度支部,寻改民部。唐高宗登基 (649) ,因避太宗讳,改民部为户部,长官为户部尚书。其后历代相沿不变。唐至宋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海军医疗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