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部右侍郎
参见“法部左侍郎”。
参见“法部左侍郎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属官。营造司之铁作、漆作,养心殿造办处等处皆设。无品级。隶于司匠之下。分掌器物造作及管理匠役之事。
官署名。南宋宁宗嘉定十六年(1223)置,隶皇城司,以都提举奉安符宝所承受官主管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三京县令之一、参见“邺县令”。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宾客清吏司之副长官。协助郎中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称王会清吏司员外郎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冶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,简称簿曹从事,东汉置,属司隶校尉,掌财谷簿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。佐吏名。汉置,属司隶校尉,员额一人,主财谷簿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缮写题本,翻清译汉及保管档案事务。设堂主事满一人,汉军一人;笔帖式满七人,汉军六人;经承四人。
宋朝州府衙门公吏总称。吏人自都孔目官至粮料押司官共十级,称为职级,其下又有手分、贴司等名目,掌文职行案事务。依所掌分客司 (掌招待宾客)、通引官 (掌接引传达)、书表司 (掌书写文件)、法司 (掌司法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司次官,佐夏采下大夫掌帝王丧葬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见“夏采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置,掌京西诸道财计之事。五年罢。官名。见“总计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