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朝掌管以盐市马的机构。洪武五年(1372)设纳溪、白渡二盐马司,设司令、司丞,司丞以内使为之。十三年罢,后复置。十五年改设大使、副使。又设顺龙盐马司,后均革。官署名。明洪武五年置纳溪、白渡二
古代的小军官.《新唐书·兵志》:“十人为火,火有长。火备六驮马。”唐府兵之制,以十人为火,置火长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内殿崇班置,为武臣阶官,正八品。清乾隆三十二年(1767)置为散阶称号,封赠正八品武职。五十一年,改奋武校尉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内殿崇班为修武郎,秩正
官名。北魏置,即侍御史之受命随军出征者,负有监察将帅之责。奚斤追击大夏赫连昌时,安颉以内侍长为此职,随其出征。
女官名,东汉置,“彩女”,也写作“采女”、“女”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及光武中兴……又置美人、宫人、采女三等,并无爵秩,岁时赏赐充给而巳。”王翰《飞燕诗》:“紫房彩女不得见,专荣固宠昭阳殿。”参看
廷臣议事制度。明朝凡有大政及推举文武大臣,内阁会同五军都督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六科给事中计议,然后具本奏闻,由皇帝裁决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改巡警部参议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掌参议厅,任一部谋议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八年(1375)改光禄寺置,职掌机构略同,升其秩。卿从三品、少卿从四品,丞从六品。所用司官,或内官,或流官,或庖人,出身不同,皆授散官。十年定其散官品秩,内官、流官除授者各照内官、流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掌详覆之事,以刑部侍郎领之,下设郎中、员外郎佐理其事。南宋初不置,高宗绍兴二十六年(1156)复置,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。
官名。西晋、北朝与左中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左中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左中兵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