炭场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年额税炭木炭,以供内外之用,并向京城百姓出售。设监官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初隶三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隶司农寺。
官署名。宋置,掌储备薪炭以供百司之用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太府寺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年额税炭木炭,以供内外之用,并向京城百姓出售。设监官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初隶三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隶司农寺。
官署名。宋置,掌储备薪炭以供百司之用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太府寺》。
东宫警卫机构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左右监门率府为左右崇掖卫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即“殿中侍御史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太子家令寺始置,有令、丞,别领器局,酒局二丞。隋朝沿置,令一员、丞二员。唐朝置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东宫饮膳之事,另有掌膳、奉觶等属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延昌宫马群饲养蕃息等事。置侍中、敞史等职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师帅四人,官阶为职同两司马,掌侍应杂务。
官名。北宋内侍省置,为宦官阶官,叙迁转内西头供奉官。神宗时定为正九品,哲宗时改从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2),改为右侍禁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皇太子惕隐司长官。
官名。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人,为太禧宗禋院的副长官。
参见“法部左丞”。
见“指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