画旨
见“录白”。
见“录白”。
官名。三国两晋诸公、军府皆置长史,为幕僚之长。府主出征,则权置留府长史,掌留守府事。《三国志· 徐奕传》: “太祖征孙权,徙为留府长史。”《后主传》: “以丞相留府长史蒋琬为尚书令,“总统国事。”官名
医官名。晋朝置。银印青绶。与“太医都尉”有别。参见“殿中太医”。
服饰名。清朝官服之一。满语称“额伦代”。即是行褂,长只到股,袖只到肘,行军或旅行,主要是骑马时穿在袍服之外。自王公大臣以下官吏、庶民皆可用之。乾隆(1736—1795)中傅恒征金川归,喜其便捷,名之“
官名,三国吴置,掌辅政,督中外诸军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峻传》:“权临薨,受遗辅政,领武卫将军,故典宿卫,封都乡侯。既诛诸葛恪,迁丞相大将军,督中外诸军事,假节,进封富春侯。”
官名。明清刑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吏名。宋朝御史台置,初设五人,南宋孝宗乾道六年 (1170) 减为二人。
选举科目。十六国后赵石勒建初二年(331),“又下书令公卿百僚岁荐贤良、方正、直言、秀异、至孝、廉清各一人,答策上第者拜议郎,中第中郎,下第郎中。”见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改并州置,为北都所在。设尹一员,为留守; 少尹二员,为副留守,掌本府政务,巡视属县,查访民情,审理刑狱,岁终造册上报。府设属员司录及功、仓、户、田、兵、法、士曹参军事
官名。金置,为尚食局的属官。见“尚食局”。
清代在朝廷各部衙门内任职的属官,司官以下,泛称京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