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设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,置籍登录,然后转发三部,兼领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
官署名。宋置,属都商税务司。有蔡河上锁与蔡河下锁,掌征收蔡河中舟船木筏通行税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野庐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即“礼部试”。(1)礼部主持的科举考试。唐代初制,应省试者到尚书省后,须疏名、列到、结款、通保及所居,始由户部集阅,而以考功员外郎试之,贞观以后则由考功员外郎专掌之。至开元二十四年(公元736年) 考
即“北洋通商大臣”。官名。即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。清朝咸丰十年设置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,下设三口通商大臣。同治九年改设北洋通商大臣,掌管北洋洋务、海防和直隶、山东、奉天三省关政事务,由直隶总督兼任。”参看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。设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。其属司务厅,司务一人,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法吏司,各郎中一人,职方、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蒙疆善后委员会的长官,见“蒙疆善后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叔孙建传》:“太宗即位,念建前功,乃以建为正直将军,相州刺史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皆未载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于北京置钦天监,原在南京之钦天监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钦天监。设监正一人,监副一人,主簿一人,五官正一人,五官灵台郎二人,五官监候一人,五官司历一人,
官名。宋置,见“四方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