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朝置。又称“半刺”,俗称“倅”。太祖乾德元年(963),始置于湖南诸州。二年,惩五代藩镇专擅之弊,又置于各藩镇,皆以朝臣充任。因有与州郡长官共同处理政务之意,故名。其后遂为定员。州郡之政皆需通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承宣使”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廷尉卿次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初沿置,后设大理寺,遂改置“大理少卿”。
殿前武臣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夏育为鼎官,羿为旄头,宋万为式道候。”注:“师古曰:夏育,卫人,力举千钧。鼎官,今殿前举鼎者也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陆军部所属军队、学堂、局、厂军费之预算、决算,并审核支销。辖综察、核销二科。置处长一人掌处事,下设副官一人,科长二人,科员二十八人,录事十六人,分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改理藩部侍郎为理藩副大臣,员额一人,为理藩部的副长官。见“理藩部”。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设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,掌奉皇后宝册。置中瑞卿五员,正三品; 丞二员,正四品。下设典簿二员,写懿旨必阇赤四员,译史一员,令史四员。官署名。元置,掌奉宝册。其官有卿五员,正三品;丞二员,正四
副职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乃施法于官府,而建其正,立其贰。”贾公彦疏: “谓小卿副贰大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