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区名。明初沿元制采用“行中书省”之制。太祖丙申年(公元1356年)克金陵、七月置江南行中书省,治所在应天府。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八月建南京、罢行中书省、其所属应天等十四府、徐州等四州直隶中书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罪隶下士以鹾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元于太禧宗禋院置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人,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。
法部内部机构。清末置,掌审定编纂民事、刑事统计年报事项。设官有总办、总纂、提调、帮办各一人。
即“河南尹丞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仁宗延祐三年(1316)由出蜡局改置,秩从五品,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,掌出蜡铸造工匠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刘聪置。右司隶部行政长官,领户二十余万,位次尚书仆射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授官的文凭。即“告身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始置,长官司隶台大夫一员,掌巡察纠劾之事。别驾二员,分察东都及京师。刺史十四员,巡察畿外。诸郡从事四十员,佐刺史巡察。所掌六条: 一察品官以上理政能力,二察官人贪残害政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(道武帝天赐)二年(405)二月,复罢尚书三十六曹,别置武归、修勤二职。武归比郎中,修勤比令史,分主省务。”太武帝时复置诸曹尚书,遂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