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
官名。明朝直武英殿西房负责缮写工作者,初为内官职,继以中书舍人分直,后乃专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充任,仍从七品,无定员,专掌奉旨篆写册宝、图书、册页,称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,简称武英殿舍人。
官名。明置,属内阁。掌奉旨篆写册宝、图书、册页。
官名。明朝直武英殿西房负责缮写工作者,初为内官职,继以中书舍人分直,后乃专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充任,仍从七品,无定员,专掌奉旨篆写册宝、图书、册页,称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,简称武英殿舍人。
官名。明置,属内阁。掌奉旨篆写册宝、图书、册页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为四方使者署互市监次官,一人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典籍厅之办事官员。康熙九年(1670)改内三院为内阁后设。满、汉、汉军各二人。正七品。负责出纳文移及收贮红本、图籍等事项,并保管典籍厅关防。官名。清置,见“内阁典籍厅”。
官署名合称。即殿前都指挥使司 (殿前司、殿司)、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(侍卫马军司、马司)、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 (侍卫步军司、步司)。北宋置,各设都指挥使为长官,统辖全国禁军。北宋亡,废。南宋初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推广教育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各府、厅、州、县均有。置视学一人,兼充学务总董,遵照奏定学堂章程,劝办小学,以逐渐推广普及教育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为府、厅、州、县长官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。刘渊河瑞元年(309)迁都平阳,置为行政长官,刘曜光初元年(318)灭靳准,徙都长安,遂罢。
佐吏名。汉置,属司隶校尉,员额一人,主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北齐司州亦置此官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又称双月选。明朝之制,凡内外官员出缺,由吏部选补,其初授官及考定升降者归双月选,按平常之缺依序升除。清朝沿之,以属于除班、升班之官员人双月选。后以补班内丁忧起复之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
使职名。唐朝内诸司使之一,主左藏大盈库事。宣宗大中五年(851)宦官刘遵礼曾为之。昭宗天祐元年 (904)停。
1、官名,京城雒阳十二城门的门亭长,属城门校尉,掌守卫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(雒阳)凡十二门。”注:“十二城门,门一亭。”2、州郡府门的门亭长,掌通报、纠察等。下属有门吏、门卒。后世州郡多沿置。《后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置,属盐务署。根据善后借款条约,置中国总办一员、外国人会办一员,掌发给放盐准单及汇编盐税报告表册等事。并在各井盐地设立分所,置中国经理、外国洋协理各一人,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的责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