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集贤院
官名。五代南唐置,以朝士充任。北宋太宗淳化元年(990)再置,以朝官充任。仁宗天圣十年(1032),始以特恩加授外官,遂兼为贴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三馆并入秘书省,用为贴职。哲宗绍圣二年(1095),并入直秘阁。
官名。宋置,地位在集贤院大学士、学士之下,掌管院务。
官名。五代南唐置,以朝士充任。北宋太宗淳化元年(990)再置,以朝官充任。仁宗天圣十年(1032),始以特恩加授外官,遂兼为贴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三馆并入秘书省,用为贴职。哲宗绍圣二年(1095),并入直秘阁。
官名。宋置,地位在集贤院大学士、学士之下,掌管院务。
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以军机大臣兼充,总管督办政务处事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:“邻长五家则一人”。里宰属官。《邻长》:“掌相纠相受,凡邑中之政相赞,徙于他邑,则从而受之。”②北魏置。地方行政吏员。孝文帝太和十年 (
官名。清朝方略馆之职官。满、汉各二人。不常设。纂修方略时由总裁官在军机章京内奏派。事毕则省。官名。清置、属方略馆,见该条。
官名。渤海国置,司膳寺次官。
指御史。《新唐书·元稹传》:“宰相以稹年少轻树威,失宪臣体,贬江陵士曹参军。”
官名。汉代置,属京兆尹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记张敞“使贼捕掾絮舜,有所案验。”颜师古注:“贼捕掾,主捕贼者也。絮,姓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属太史令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六品中、从七品下。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掌观测天文,推算历法。官名。北魏等置,六品中,掌天文日历等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见“衙内指挥使”。
官名。明朝王府仪卫司副长官。详见“仪卫司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侯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