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地政局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行政院为统一各省地政机关,于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三月十四日公布《省地政局组织通则》,规定各省设置地政局,管理全省地政事项。设局长一人(亦可由民政厅长兼任),秘书一人,并分二科或三科,每科设科长一人,科员二至六人;此外并得设技正一至三人,技士二至六人,技佐十人以内,调查员八人以内,雇员十六人以内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行政院为统一各省地政机关,于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三月十四日公布《省地政局组织通则》,规定各省设置地政局,管理全省地政事项。设局长一人(亦可由民政厅长兼任),秘书一人,并分二科或三科,每科设科长一人,科员二至六人;此外并得设技正一至三人,技士二至六人,技佐十人以内,调查员八人以内,雇员十六人以内。
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。明代在岁贡之外,考选学行兼优的生员充作贡生,称为选贡,至清代发展为拔贡与优贡两种。参见“拔贡”、“优贡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搜检官”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。掌督率搜役搜检士子,以防夹带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宫女职。《大魏宫内司高唐县君杨氏墓志》:“迁细谒小监,女功训综,巧妙绝群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》图版三六)参见监。”
即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,参见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
官名。商朝置。掌丘陵地带的管理。盖与牧事有关。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。掌管田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即“宗子正”。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御府局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尚衣奉御,隶殿内省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蒋琬传》:“(蒋琬)子斌嗣,为绥武将军、汉城护军。”杂号将军名,三国蜀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蒋琬传》:“子斌嗣,为绥武将军、汉城将军。”
官名。东晋成帝咸康(335—342)中江州置,居僚属之首,高于别驾从事史。南朝宋罢。州上佐名。晋成帝咸康中江州置,位居州吏之首,而别驾从事如故。此为晋代江州特制,至南朝宋即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