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省都督

省都督

省的军政长官。辛亥革命时各省推举的统帅称为都督,兼辖民政。北洋政府时原则上实行军民分治,民政由民政长专管,都督名义上只管军政,直属大总统,统辖省内各军,协助处理省内治安,关于军令受参谋本部指挥,军政受陆军部节制。都督的设置和裁撤,或兼任地方行政长官,均由国务会议决定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七月十八日袁世凯改各省都督为将军(与都督对应的民政长改为巡按使),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七月六日黎元洪又改将军为督军(与将军对应的巡按使改称为省长),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九月二日以后,省军政长官又改称“督理军务善后事宜”或“督办军务善后事宜”,简称“督理”或“督办”。十三年 (公元1924年)十一月以后,临时执政府陆续任命的各省军政长官一律称为“督办某省军务善后事宜”, 简称督办。都督的公署称为都督府,将军的公署称为将军行府。其后改称督军、督理、督办等名义,公署的编制在法律上仍旧。所设主要的官员有参谋长、参谋、副官长、副官、书记官或书记等。参谋长以少将充任,由大总统简任,辅佐长官赞襄军务;参谋四至六人,以上校至上尉充任。副官长,以上校充任,掌理宣达本署事务;副官三至六人,由少校或尉官充任。书记(或称书记官)二人,办理文牍事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隶下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司长官,掌罪、戎、蛮、夷、狄五隶及徒者,捕盗贼囚执之事。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罪隶中士、掌夷隶中士、掌蛮隶中士、掌戎隶中士、掌狄隶中士、掌徒中

  • 寺舍

    汉朝的官府衙门称寺舍,也称官舍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晓狄道长归守寺舍。”注:“晓,喻也。寺舍,官舍也。狄道,县,今兰州县也。”

  • 官职等级制度。叉称班次。①官员临朝时所站位置。始见于春秋。《左传·庄公二十三年》: “朝以正班爵之义。”以后历朝各有具体规定。如两晋时特进为第二品,所占位置在诸公下,开府骠骑之上。明景泰时定,午朝时,

  • 礼部尚书衔兼理藩院事

    官名。清朝顺治十六年(1659)定,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。遂有此称。十八年仍复旧称。遂废。

  • 行台都督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大魏冉闵置。统军出征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下》: “(冉)闵遣尚书左仆射刘群为行台都督,使其将王泰、崔通、周成等帅步骑十二万次于黄城,闵躬统精卒八万继之。”

  • 驰义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拟电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武猛将军等号。

  • 恰克图民政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九年(公元1920)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恰克图民政员公署编制章程》的规定,于恰克图设民政员一人、副民政员一人(汉、蒙人员分任),由大总统简任,隶属于库乌科唐镇抚使,管理辖境内

  • 总营造司

    海关工务部的长官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
  • 右主客曹

    官署名。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西晋置左、右、南、北主客曹,各设郎 (郎中)。初属客曹尚书,后不详。东晋省并主客曹。北魏复置,或说属仪曹尚书。北齐省。

  • 市史

    官名。唐宣宗大中五年(851)大都督府置一员、中县户满三千以上置二员,与佐、师掌分行检察州、县之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