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司员外郎
官名。即“福建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即“福建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罪名。指官员或诸侯王、列侯违抗、搁置皇帝诏命。西汉武帝时始立废格、诅诽之法,多从重判处,或至于死刑。
皇位,天子之位。《史记·律书》:“误居正位,常战战慄慄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京都市政公所的长官,见“京都市政公所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为伐西夏而设。兴宗重熙十八年 (1049),有北道行军都统耶律敌鲁古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,以学士年高者为之,掌判院事。
指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
小冢宰上大夫的省称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上大夫。《资治通鉴》陈宣帝太建十二年:“昉又求小冢宰。”注:“后周置小冢宰,上大夫也,六命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禁杀戮下士二人,掌禁止民人互相伤害凶杀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禁杀戮中士,正二命;禁杀戮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次官,置一人。
辽官名。太常寺官员。掌文书簿册之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