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砚局直长
官名。金置,见“笔砚局”。
官名。金置,见“笔砚局”。
清朝吏部记载内外官员职秩之簿册。凡大小官员之品级,等次以及加级、记录等项皆须登录于册,以备官员升调,转补时查考之用。
武官名。辽置,为殿前都点检的佐官,位在副点检之下。参见“殿前都点检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茶房副长官。初置茶饭处,设有副总领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副总领为尚茶副、尚膳副,各一人,正五品。分别协助尚茶正、尚膳正管理茶房、膳房事。又,清朝陵寝官中亦设此值,东陵
官署名。为北洋政府设置的主办水利的机构,隶属于内务部。按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十一月十五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划一河务局暂行办法》规定,设置直隶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天津、永定河、北运河等七个河务局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京县,职掌相当于州“司兵参军事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① 明清地方征税机构。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,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,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、局。府称局,县称司。设从九品大使一人,典商贾,侩屠,杂市之常征,汇于府州县。清朝沿置,征纳地方店铺牙贴契税
官名。騊駼是北海所出良马。騊駼监为西汉太仆所属养马诸监之一,置长及丞。东汉省。
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以距王城二百里以外三百里以内之地为稍。置稍法上士,正三命;稍法中士,正二命。各掌其稍的民数及狱讼,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。
(1268) 七月由东川都元帅府改置。设统军使、副统军使等职。十年,改为东川行枢密院。
官名。简称旗籍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所属旗籍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初设满洲二人,蒙古一人;后改设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