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外协管左军都督府,在京锦衣、府军右等十二卫,及直隶镇江、太平二府,沈阳中屯各卫,平
古代天子有二十七世妇。世妇,既是宫中女官,又是天子的妃子。世妇掌管祭祀,招待宾客、吊祭卿大夫之丧。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“世妇”注:“有妇德者充之。”疏:“掌祭祀、宾客、丧纪,帅女官而濯溉。”《后汉书·
官名。隋文帝置司勋员外郎,为司勋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司勋员外郎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始置,隶于千户所。分上、下。上置百户二人,下置一人。明朝沿置,分设于全国要害去处。以一百十二人为一所,设百户统领。上隶于千户所,下领总旗二人、小旗十人以率卒伍。官署名。元明设置,见“百户”
官名。西汉景帝中六年(前144)更名长信詹事置,掌皇太后宫中事务,秩二千石。官名,西汉置,为长信宫帝母、帝祖母的属官,俸二千石,掌宣帝祖母令,帝祖母出则从。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则通报。《汉书·百官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。掌理长河一带行宫事务,并掌本苑题奏咨行、补授职员之事。康熙二十三年 (1684) 设。一人,正五品。
唐代考课之制,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与职责,对官员的才干和工作成绩提出了不同的原则要求二十七项,合称二十七最。其具体内容为:一、献可替否, 为近侍之最(此条适用于两省官);二、铨衡人物,擢尽良才,为选司之
官禄等级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: “遂复三人官秩如故。”官职和俸禄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:“遂复三人官秩如故。”《荀子·王霸》:“百官则将齐其制度,重其官秩。”
官名。同“太师”。《尚书·商书·微子》:“微子若曰: ‘父师、少师、殷其弗或乱正四方。’”参见“太师”。即太师。《尚书微子》:“微子若曰:父师少师。”传:“父师:太师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色下大夫油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