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制判官
见“经制使司”。
见“经制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在省会或商埠地方设警察厅,在次要商埠,无设警察厅必要的,得设规模较小的局。依照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十月十三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》规定,设局长一人,承省警务处
官名。东晋置,即原“光禄大夫”。《通典》卷三四《光禄大夫》:“魏晋以来无员,其左、右光禄大夫、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,其重者诏加金章紫绶,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。其重者既有金紫之号,故谓本光禄为银青光禄大夫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太祝之副。宗庙祭祀礼仪为王导引,掌祝祷。《逸周书·尝麦》: “爽明,仆告既驾,少祝导王,亚祝迎王。”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于诸州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唐代改为司田参军事,参见该条。
满语官名。又作“一齐下库”、“伊齐辖库”、“寺依一齐下库”、“寺依一齐虾库”。汉名为寺正,即清朝大理寺之职官。满语官名,汉名为“寺正”。明清皆置,为大理寺属官,掌刑法审判。“一齐虾库”是满语的音译,也
官名。北魏置,集书省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
官名。清朝顺治十六年(1659)定,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。遂有此称。十八年仍复旧称。遂废。
官名。隋置,从三品,掌车驾出先驱后殿,昼夜巡察,执捕奸非,烽候道路,巡狩师田,则掌营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。
官名。西晋改客馆令置,为典客署长官,隶大鸿胪。南朝复改名客馆令。梁、陈称典客馆令。北齐复置,为鸿胪寺典客署长官。隋初置二员,正八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典藩令。唐朝复旧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宋朝存
官名。明初建都南京,上元与江宁为二京县,永乐迁都以后,为陪都所辖的二县。各置知县一人,其下有县丞、主簿、典史各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