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事谒者
官名。东汉末光禄勋属官谒者仆射,秩四百石。掌宾赞受事,及上章报问,将大夫以下之表,掌使吊。凡谒者,初为灌谒者,满岁为给事谒者。
官名,东汉置,属光禄勋,俸四百石,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。将、大夫以下之丧,掌使吊。西汉七十人,东汉三十人。初为灌谒者,满岁为给事谒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·谒者仆射》。
官名。东汉末光禄勋属官谒者仆射,秩四百石。掌宾赞受事,及上章报问,将大夫以下之表,掌使吊。凡谒者,初为灌谒者,满岁为给事谒者。
官名,东汉置,属光禄勋,俸四百石,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。将、大夫以下之丧,掌使吊。西汉七十人,东汉三十人。初为灌谒者,满岁为给事谒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·谒者仆射》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大理寺置,员六人,掌断刑之事。
官名,属少府,掌囚徒罪犯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,参看“左司空”条。
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战国时期称不法权臣。《韩非子·孤愤》:“重人也者,无令而擅为,亏法而利私,耗国以便家,力能得其君,此所为重人也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玉府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,设玉府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参见“玉府”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御史台置,员二人,专治狱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官名。宋初置,属御史台,专管审讯刑狱案件。元丰改制以后罢废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收军需、军器等务。设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广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
官名。北周置营构监,掌建筑设计之事。《隋书·循吏·樊叔略传》记“周宣帝时,于洛阳营建东京,以叔略有巧思,拜营构监。宫室制度,皆叔略所定。”其副职为监丞,任此职者见《北周六典》引《隋故仪同太府卿将作大匠
官名。即司染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