翰林院勾当官
官名。宋置,见“翰林院”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翰林院”。
考核官员,以定升降,谓之黜陟。降免者称黜,晋升者称陟。清初,定内外官三年考满,视其称职与否而定黜陟。
官名合称,即左平和右平,为廷尉属官。汉置,掌刑法审判。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,秩皆六百石。东汉沿置,左右平各一人,掌平决诏狱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土训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又称“回人佐领”。清朝由叶儿羌等处迁居京城居住之维吾尔人偏立之佐领,隶正白旗包衣第五参领。佐领下回人准任五品以下武职,不得为文官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国防、要塞、编制、出师计划、参谋官、陆军大学堂事宜。设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等四科。置厅长一人,禀承军谘大臣统辖各科。
①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年(732)诸道方镇置为监军使院长官,以宦官充任,一般任三年,掌“监视刑赏,奏察违谬”,属有副使、判官、小使等,并掌握部分军队。各支郡镇兵,别有品秩较低宦官监临。平时出征,偏将
官名。东汉末为镇压黄巾起义置。统兵,朱儁自右中郎将迁此。见《后汉书·朱儁传》。官名,东汉末年置,朱儁因镇压黄巾起义“有功”而被封此官。《后汉书·朱儁传》:“(皇甫)嵩乃上言其状,而以功归儁,于是进封西
爵名。北齐置。专授被征服政权的统治者。从五品。
①官名合称。唐朝审理重大案件,刑部尚书或侍郎、御史中丞、大理卿为大三司使,刑部郎官、侍御史、大理评事或司直为小三司使; 唐朝太子监国,詹事、左庶子、右庶子为三司使。②官名。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(930
官名,也省称五威右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见《五威将前帅》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