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府
南朝为 “持节都督府”省称。见《南齐书·张敬儿传》。
南朝为 “持节都督府”省称。见《南齐书·张敬儿传》。
国民党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“设治局”。
官署名。三国魏末相国府僚属诸曹之一,长官为属。西晋初不置,后杨骏太傅府复设,至司马伦为相国,增设掾一人。东晋罢。官名,三国魏末期相国府有戎曹,为诸曹之一,其长官称“属”,掌兵事。晋初省,后杨骏为太傅时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,宣统二年 (1910)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承办海军各类人员请奖、加级、开复、议给赏恤,以及核办海军人员请给封典、恩荫、改荫、退荫、还荫等项事宜。
官名。三国魏、西晋皆置,七品。隶尚书台诸曹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尚书诸曹属吏,七品,掌庶务。参看“典事”条。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都督(4)”。
参见“十骁将军”。官名。梁置。为百号将军之一,拟官六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参看“骁雄将军”条。
省政府的权力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由省政府委员七至八人组成。其职权为:所有关于制定省单行条例,增加或变更人民负担,确定及变更地方行政区划,处分或筹划省公营事业,执行国民政府委托事件,监督地方自治设施或
官名。辽部族中有惕隐之官,汉名为司徒,属北面部族官。其官署称部族司徒府。参见“惕隐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太子少傅属官,两晋、南朝皆置。晋、宋七品,梁五班,陈七品、六百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