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宫三司判宫
见“行宫三司使”。
见“行宫三司使”。
宫廷医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九品中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考查全镇战具军火等事。
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,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,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。
见“催纲官”。
即“崇德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。掌办左、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,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、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一人,满洲缺。秩正七品。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、
官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司染署。
“金部都令史”的简称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知开封县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