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北路戍长司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领西北路戍兵。置戍长等职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领西北路戍兵。置戍长等职。
官名,元世祖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,属宣课提举司,秩从七品,掌马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 置为右卫长官,位大将军上,置一人,从二品,掌宫禁宿卫,总制五府及外府。宋朝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命宗室为之,亦为武臣赠典; 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前
官名。清朝钦天监之长官。康熙八年(1669),因以西洋人南怀仁充钦天监汉监正,故更名为监修。雍正三年(1725),实授西洋人戴进贤为监正,去监修名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与“四平将军”同班。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梁始置,秩第二十班,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甲坊署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掌出纳甲胄、杂作及工匠等。
官名。西汉置,为杂号将军,统兵。新莽、东汉沿之,不常置,三国魏改为常设将军名号,两晋、南朝宋沿置,宋时与建武、奋武、扬武、广武将军合称五武将军。魏、晋、宋皆四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四
吏员名。宋初置于州、县,见“私名”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保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保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州门下吏名。南朝宋置,见“记室书佐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二年(公元1923年)置于京师警察厅,以勤务督察长为主官,下设督察员若干人,承总监之命,专司勤务稽查报告之责。按规定,勤务督察长每月要亲自到各分区警察署和各警察队稽查二十次以上;督察员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