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夷将军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间曹操置,三国魏、南朝梁、北魏沿置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后罢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七品。
杂号将军名,东汉献帝年间曹操置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其后,三国魏、南朝梁、北魏也置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间曹操置,三国魏、南朝梁、北魏沿置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后罢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七品。
杂号将军名,东汉献帝年间曹操置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其后,三国魏、南朝梁、北魏也置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曹操置,领兵,随从出征。《三国志·于禁传》: “拜(禁)陷阵都尉,从讨吕布于濮阳。”
官名。南朝宋、齐置,与东冶令分掌鼓铸冶金,领工徒。隶少府。官名。见“诸冶令”。
官名。即太仆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仆卿。
吏人犯轻罪处分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吏人犯轻罪许以一定数额的铜钱赎罪,称为罚直。所罚铜钱归官府所有。直指铜钱数,二百五十文称为一直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川泽禁令、水产赋税。《国语·鲁语上》“水虞于是乎讲罛罶,取名鱼,登川禽。”韦昭注: “水虞,鱼师也,掌川泽之禁令。”官名。掌川泽禁令及赋税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是月也,乃命水虞渔师,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官名。北魏置,从六品上,其职不详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七品,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,隶通政院,掌诸王、诸蕃国、各行省使客饮食供张。置提领、司令、司丞各一员。
①官名。三国魏始置。为武官第四品。晋、宋、十六国后赵、后燕沿置。南朝宋置为“五威将军”之一,第四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为第四品下,二十三年为从四品。②武散官名。金朝始置,以授正五品上
官名。主管陶瓷用具制造。一说为殷朝官名。周朝属司空,称陶人、旊人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、金工、石工、木工、兽工、草工,典制六材。”郑玄注: “此亦殷时制也。周则皆属司空。土工,陶、
参见“制科”。科举制度中由皇帝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。即“制科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