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等级。隋朝、唐朝寺、监所统辖官署分三级,最高一级通称上署。隋朝有公车、郊社、太庙、太祝、平准、太乐、骅骝、武库、典客、钩盾、左藏、太仓、左尚方、右尚方、司染、典农、京市、太官、鼓吹等署,长官为令,
官称。汉朝泛指列卿下属诸署长官,秩位低于署令。如西汉少府属官有诸仆射、署长,东汉少府官有黄门署长、画室署长、玉堂署长等,皆四百石,黄绶。清末典礼院置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礼部为典礼院,置礼制、祠祭
官名。宋朝置。又称“半刺”,俗称“倅”。太祖乾德元年(963),始置于湖南诸州。二年,惩五代藩镇专擅之弊,又置于各藩镇,皆以朝臣充任。因有与州郡长官共同处理政务之意,故名。其后遂为定员。州郡之政皆需通
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。又称“轮管佐领”。凡原立佐领人有亲子孙,而让与亲兄弟、伯叔、伯叔祖、曾伯叔祖之子孙及远族人承管者,为“同姓互管佐领”,佐领员缺依世管佐领例拣补。凡两姓或数姓合编互管之佐领,初亦递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置,陕东道大行台省一员,正四品,掌同民部尚书,兼掌礼部事; 诸道行台尚书省一员,从四品,兼掌刑部、工部; 五年至九年罢。
官名。西汉末,平帝置少府果丞一人,掌少府所属山林所出果实之利,东汉废。惟太官令与钩盾令所属均有果丞,前者掌供御诸果,后者掌果园。参见“少府海丞”。
官名,汉朝郡守或县令属吏,掌时节禁忌及祭祀事。简称“时曹”,参看“时曹”条。
官名,汉置,为辞曹长官,掌辞讼事。参看“辞曹”条。
春秋战国时之同姓诸侯国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为管理奚六部的最高官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