贬爵
指降低官员的爵位,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历代沿用之。
指降低官员的爵位,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历代沿用之。
官名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载:“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,祭青帝;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,作下畤祭炎帝;献公作畦畤栎阳祀白帝;汉高帝又立北畤祀黑帝;合为五畤,其地均在廱县。五祀既为祭祀五帝之地,故西汉设五畤尉以司
官名。明清置,属詹事府,用作翰林官迁转之阶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二品,隶云南行省。置司于临安路(今云南通海),领临安、广西、元江、和泥四路及车里军民总管府,统有今云南省东南部地区。置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各一员。
汉朝官府分曹处理政事,因称官吏在官署治事为坐曹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。时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为左、右、南、北、中五部,各部立其贵者为帅,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。三国魏末改名北部都尉。一说西晋武帝太康 (280—2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廪人与仓人。廪人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中士八人,下士十六人掌计一年谷入之数并藏米,仓人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掌谷物的储藏。北周地官府所属有司仓中大夫、司仓下大夫。《隋书·食货志》
满文官名。清朝军机处满、汉军机章京中领班者之称呼。共四人,满、汉各二人。“达拉密”满语“为首”之意。参见“军机章京”。
指给事中,掌常侍左右,分判省事,驳正违失等。唐张九龄《和许给事直夜简诸公》诗:“左掖知天近,南窗见月临。”
元大德十一年(公元1307年)置,隶徽政院。秩五品,掌户口房舍等事。设令、丞各二人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。
州军府佐吏名。北齐置,见《州军府户曹参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