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官
拟职制度。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,先由吏部、兵部提名,经门下省量其阶资、校其才用而审定; 若拟职不当,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,谓之过官。
唐朝制度,门下省审定吏部、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。《资治通鉴》唐开元二年:“遣吏部尚书宋璟于门下过官。”注:“唐制,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,吏、兵部进拟必过门下省,量其阶资,校其才用,以审定之;若拟职不当,随其优屈退而量焉,谓之过官。”
拟职制度。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,先由吏部、兵部提名,经门下省量其阶资、校其才用而审定; 若拟职不当,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,谓之过官。
唐朝制度,门下省审定吏部、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。《资治通鉴》唐开元二年:“遣吏部尚书宋璟于门下过官。”注:“唐制,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,吏、兵部进拟必过门下省,量其阶资,校其才用,以审定之;若拟职不当,随其优屈退而量焉,谓之过官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改经理司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与原经理司略同。参见“经理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地方上负责军事事务的武职。北魏末高欢为晋州刺史时,曾任潘乐为之。参见“都将”。
在清宫乾清门内南庑西头,本为圣祖玄烨读书处。康熙十六年(1677),始选词臣入值,称“南书房行走”,亦称“南书房翰林”,除委以文学侍从之事外,还令其参预机务,撰拟皇帝特颁诏旨,一度成为发布政令之所在。
选举制度。科举考试名。又称御试、廷试,亲试。唐武则天曾策问贡士于洛城殿,为殿前试士之始。宋太祖开宝六年(973),从下第举人徐士廉所请,创立殿试制度,为科举最高一级考试礼部试后再由皇帝亲临覆试。内出试
官署名。即少府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少府监。参见“少府监”。1、官名,东汉章、和二帝后置,属少府,由宦者充任,秩六百石,为少府之副。2、唐高宗改少府监为内府监,
即“江苏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军器监。本名都作院,宣宗兴定二年(1218)更此名。掌修弓弩刀槊等兵器。设令、丞、直长领署内事务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、正八品。官署名。金置,属军器监。本承宋制为都作院,兴定二年(公元121
清朝吏部奖叙制度。对京外有功绩官员,给予议叙奖励,或纪录,或加级。凡给以纪录奖励者,无论调任、升任,俱准随带至新任注册; 凡给加级奖叙者,则有随带与不随带之分。已经升任者,其前任所得恩诏,及因陵寝、河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五年(660) 改右府将军置,龙朔二年(662) 改右奉宸卫将军,后定名为“右千牛卫将军”。
官名。汉以来有廷尉监,北齐始称大理寺监,员额一人。隋沿置,其职掌为与大理寺正、大理寺评共同决正刑狱。唐以后废。参见“廷尉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