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职
指掌管选任官吏的官署或官员,一般指吏部尚书或选曹尚书之职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薛综传》:“赤乌三年,徙选曹尚书。五年,为太子少傅,领选职如故。”
指掌管选任官吏的官署或官员,一般指吏部尚书或选曹尚书之职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薛综传》:“赤乌三年,徙选曹尚书。五年,为太子少傅,领选职如故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泽虞置,掌泽薮之政令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,下设泽虞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泽虞”。
官署名。西夏仁宗乾祐(1170—1193)年间置。与枢密院分掌军政。
春秋、战国时期作为公卿大夫、士的统称。《礼记·曲礼(上)》 : “君臣、上下、父子、兄弟,非礼不定。”孔颖达《正义》: “上谓公卿大夫,下谓士也。”
宋朝军职升迁程序之一。即由皇帝亲临殿庭阅试将校武艺,依高下定升迁。通常三年举行一次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尚书左仆射,掌铨选人士,三品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敌烈部人组成之皮室军。设详稳等职。
监狱名。西汉置,《汉书·张敞传》载:“为京兆尹,坐与光禄勋杨恽厚善。等比皆免,而敞奏独寝不下。敞使贼捕掾絮舜有所案验,舜以敞劾奏当免,不肯为敞竟事,私归其家 人或谏舜,舜曰:‘吾为是公尽力多矣,今五日
官名。清末法部编置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唐、宋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(或他官知制诰)合称。以翰林学士掌内制,中书舍人及他官知制诰掌外制,故称。唐宋两朝对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两官的合称。翰林为内制,掌起草内廷书诏;中书舍人为外制,掌起草中书制诰。他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掌南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