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笔直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集贤院,员额四人,掌造集贤院所用毛笔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集贤院,员额四人,掌造集贤院所用毛笔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杂造器物。设官有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同“遂”。西周时期鲁国行政区划名。指国都郊外地区。《史记》卷三三《鲁周公世家》: “鲁人三郊三隧”。
媒氏的别称。周朝有媒氏一官,掌男女婚嫁等事。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:“媒氏掌万民之判。”注“判,半也。得耦为合,主合其半,成夫妇也。”后代也称媒人为掌判。
官名。即“司仓参军事”。官名。也称司仓参军事,唐代州设此官,掌租调、公廨、仓库等仓谷事物。唐制,在卫府称仓曹参军,在州称司仓参军,在县为司仓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、下》、参看“仓曹”条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(979)置,选牙校中晓法律、高赀者充任,属司理院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税务处的副长官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散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四年(1371)始置。专授钦天监官。监令,授正仪大夫; 少监,授分朔大夫; 五官司,授司玄大夫; 监丞,授灵台郎; 五官保章正,授平秩郎; 五官灵台正,授司正郎; 五官挈壶正,授挈壶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通过考试对翰、詹官员进行考核以定升降之方法。始于乾隆二年(1737)。凡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至编修、检讨,詹事府少詹事以下至中允、赞善,每十年左右由皇帝特旨考试,并由皇帝亲自出题,
官场用语。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。吏部每季一次,注授选人差遣窠缺。选人每任期满,依法应守选,若朝廷缺官,随时命赴吏部集注差遣,称放选。遇恩赦,幕职州县官及未出官选人,例准放行注授差遣,亦称放选。宋代铨选
见“都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