邦冢君
同“邦君”。周朝称诸侯国君。《班簋铭》:“王命毛公以邦冢君、 土(徒)驭”,“伐东或(域)㾓戎”。《尚书·周书·召诰》:“太保乃以庶邦冢君,出取币,乃复入,锡周公。”
同“邦君”。周朝称诸侯国君。《班簋铭》:“王命毛公以邦冢君、 土(徒)驭”,“伐东或(域)㾓戎”。《尚书·周书·召诰》:“太保乃以庶邦冢君,出取币,乃复入,锡周公。”
官名。三国蜀、吴置。蜀后主建兴(223—237) 末,胡济曾任之,统诸军,封成阳亭侯,后迁中监军。吴置中、左、右典军,典宿卫禁军。东晋祖约代兄祖逖镇谯时,以戴洋为之,后迁督护。官名,三国蜀吴皆置。蜀后
官名。①天子、王侯的侍从近臣。《尚书·周书 ·冏命》: “其侍御仆从,罔非正人。”孔安国传:“虽给侍进御,仆役从官,官虽微,无不用中正之人。”《史记·乐毅列传》: “恐侍御者之亲左右之说,不察疏远之行
参见“左外兵郎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之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,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由本部堂官于司员内派委,每年一更代。掌理车马,以备运送各项物品工料之用。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。掌管马车,备运送各项物
清朝捐纳方式之一。乃后期之加捐花样,咸同年间,初为鼓励加捐,实行多立班次,减折加捐之法。纳捐者多以饷粟交进,有成数不及定额之半者。其后另订加成新章,并令交进实银,因有此称。同治三年(1864)设银捐新
官署名。即秘书省著作局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著作局。官署名,为著作局之改名。详见“著作局”。
爵名。初指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。晋朝始置,位在开国侯下,二品; 南朝沿置,梁开国诸伯,位视九卿,班次之; 隋初置为九等爵第七等,正三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
县丞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县令曰明府,丞曰赞府、赞公”。
官名。北魏少府所属有中掖廷监,秩从五品上。参见“掖廷”。
①国都。《尚书· 说命(中)》: “明王奉若天道,建邦设都。”②行政区划之一。(1)十邑为都。《广雅·释地》: “八家为邻,三邻为朋,三朋为里,五里为邑,十邑为都。”王念孙疏证: “盖虞夏之数。”(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