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学祭酒
学官名。晋置,见《晋书·虞溥传》,选学师中年高有德者充任。
学官名。晋置,见《晋书·虞溥传》,选学师中年高有德者充任。
官名。重、黎二氏,原为司天地之官,后作为官名。《国语·楚语下》:“重、黎实使天不通者……尧复育重、黎之后,不忘旧者,使复典之,以至于夏、商,故重黎氏世叙天地,而别其分主者也。”注:“重、黎,颛顼掌天地
官制用语。指按照一定礼仪和手续授与官职或名义。任命官员。战国时期,国君任命官员称为拜。汉代称正式任命官员为拜或除。“拜”含有尊重之意,一般属于初任。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说:“至拜大将,乃信也,一军皆惊
官名。宋代诸州幕职有签书判官厅公事和节度判官,如该州不设通判,则升判官为签书判官厅公事以兼之;小州判官、推官不并设,或以判官兼司法,亦有由他官兼判官者。辽节度州有军事判官,观察州有观察判官,团练州有团
官名。五代后唐起于太原,马牧多在并州、代州。庄宗与后梁战,置马牧于相州,以康福为小马坊使以镇之; 并州、代州之厩牧为大马坊。后康福总辖马牧,遂署为马坊使。
见“榷货务都茶场”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永昌元年(689)始置,隶尚书都省,员一人,从六品上,与左司郎中同为尚书左丞副贰,监管吏、户、礼部诸司政务,举稽违、署符目、知宿直,位在诸司员外郎上; 中宗神龙元年(705)省,次年复置
国君或皇帝赐吏民爵位。战国时秦国制定二十等爵,以奖励军功、事功。秦及西汉沿之,依爵级赐与田宅,享受减刑、免役待遇,或有权役使无爵平民,及以爵位赎罪、赎免奴隶等。公大夫(七级)或公乘(八级)以上为高爵,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置,属外务部。掌界务、防务、传教、游历、保奖、恤赏、禁令、警务、词讼等事务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额外行走各六人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二十四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锣”。
官名。西晋、北魏与左民郎互称,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。参见“左民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