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社正
南宋忠义巡社职名。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立诸路州府忠义巡社之法,令民自相团结。每十人为一甲,设甲长一人; 每五甲为一队,设队长一人; 每四队为一部,设部长一人; 每五部为一社,设社长、副社长各一人; 每五社为一都社,设都社正、副都社正各一人。绍兴元年(1131)罢。
南宋忠义巡社职名。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立诸路州府忠义巡社之法,令民自相团结。每十人为一甲,设甲长一人; 每五甲为一队,设队长一人; 每四队为一部,设部长一人; 每五部为一社,设社长、副社长各一人; 每五社为一都社,设都社正、副都社正各一人。绍兴元年(1131)罢。
官署名。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置监察御史掌其事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。成祖即位,复置。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京道。
见“銮仪卫掌卫事大臣” 。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相当于总统府的军事厅,掌参议军事。职官设置不详。
官名。元置,为通政院的佐官,见“通政院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设此官署,负责选择米麦。其官有令二人,正八品下;丞四人,正九品上;监事十人。此署属司农寺。参看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官署》。
玉牒别称。
州门下吏名。北魏置,见“记室从事”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主管四方宾客朝觐礼仪事务的长官。大夫爵。《逸周书 ·王会》: “相者,大史鱼、大行人皆朝服有繁露。”《大戴礼记·朝事》:“《礼》:大行人以九仪别诸侯之命,等诸侯之爵,以同域国之礼,而待其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不遇类科目。神龙二年(公元706年)诏举,冯万石等三人及第。
回鹘黠戛斯君长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