铜虎符
虎形铜符,(省称“铜虎”、“铜符”。)汉朝的一种符信。自文帝二年(前178)始,颁与郡守作为发兵信物。铜虎符第一至第五,国家当发兵遣使者,至郡合符,符合乃听受之。符分两半,右留京师,左与郡守。后或沿用。北朝北魏委派都督重臣出征时给铜虎符十,以示有调兵权。
发兵的凭信。战国时发兵已用铜虎符,符以铜铸就,其形如虎,剖而为二,其右半个存国王处。发兵时须有存在国王处的右半个来会合,作为凭信,否则便不得调发。此制至秦汉犹沿用。参见“竹使符”。
虎形铜符,(省称“铜虎”、“铜符”。)汉朝的一种符信。自文帝二年(前178)始,颁与郡守作为发兵信物。铜虎符第一至第五,国家当发兵遣使者,至郡合符,符合乃听受之。符分两半,右留京师,左与郡守。后或沿用。北朝北魏委派都督重臣出征时给铜虎符十,以示有调兵权。
发兵的凭信。战国时发兵已用铜虎符,符以铜铸就,其形如虎,剖而为二,其右半个存国王处。发兵时须有存在国王处的右半个来会合,作为凭信,否则便不得调发。此制至秦汉犹沿用。参见“竹使符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蒙疆善后委员会的长官,见“蒙疆善后委员会”。
清朝官缺之一种,属八旗官缺。即各佐领内额设之职官,由本佐领下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典壅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即“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,参掌尚书左选之事。
南宋总领所别称。南宋总领所的简称。参见“总领。
太宰兼录尚书事的简称。《晋书·慕容载记》:“(慕容恪等言)猥以轻才,窃位宰录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曹操置为属官,又分左、右,掌管司法事务。北齐诸州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分左右,掌司法。其后,北齐诸州也置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毡坊使”。
军队指挥机关。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协为旅,旅的指挥机关为司令部, 主官有旅长 (少将)一人, 下设副官(少校, 上、中尉) 二人, 军士三人, 兵三人。共计有官三人,士兵六人,总计九人,并备有马四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