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镇将

镇将

官名。北魏置,镇的长官。在不设州郡的地区,如西边、北边诸镇,兼统军民; 在设州郡的内地,主要掌军政,但兼任驻在州刺史时,亦兼理民政。北魏前期多以宗室或鲜卑勋贵为之,多兼刺史,并持节、都督邻近州镇,地位高于刺史,孝文帝改制后地位渐低。其下设副将、监军及长史、司马等僚佐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阶。北齐三等镇将为四品。隋以后仅于边防处置镇,以其掌镇捍防守,总判镇事,地位较前大为下降。隋、唐镇皆分三等,隋上镇将从四品,中镇将从五品,下镇将正六品; 唐上镇将正六品下,中镇将正七品上,下镇将正七品下。


官名。北魏沿北边置六镇,其统辖军民者称镇将,次一级的称副镇将。唐代边防也置镇,分上中下三等。上镇,镇将一人,正六品下;镇副二人,正七品下;还有仓曹参军事等。中镇,镇将一人,正七品上;镇副一人,从七品上。下镇,镇将一人,正七品下;镇副一人,从七品下。镇将、镇副,掌捍防守御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镇将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庠生

    庠为古代学校之名,明清时别称府州县学的生员为庠生。

  • 小司乐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改称“乐部中士”。职掌参见“大司乐中大夫”。

  • 海军副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海军部副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军阶副都统,正二品,或协都统,从二品。佐海军大臣管理全国海军行政事宜。民国改称海军次长。清末置,为海军部的副长官。见“海军部”。

  • 围场

    皇帝围猎服务机构。辽置,属北面场官。设围场都太师、围场都管、围场使、围场副使等官。清代有“木兰围场”,见该条。

  • 工程队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宣统三年 (1911) 改隶军学处。掌拟工程队教育、训练、校阅之计划,审定工程队操法,核议工程队应用军械器具材料,考察所属学堂成绩

  • 升秩

    即升级,为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。《明会典》卷十二记明代官吏“事繁而称职且无过者升二级。……事繁而平常且无过者升一级。”

  • 房师

    明清乡试、会试中举人、贡士对荐举本人试卷的同考官之尊称。同考官各居一房,试卷首经其审阅,选中者送主考或总裁裁定后方能取中,因有此称。明清科举之制,乡试分若干房,每房有一名同考官,试卷必须经过某房的同考

  • 相门

    世代为宰相之家。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:“文闻将门必有将,相门必有相。”

  • 巡河提领所

    官署名。元置,属工部。掌巡视黄河之事。设提领二人,副提领一人。

  • 军医

    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医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陆军医疗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