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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御史

武官名。唐武后圣历元年(公元698年)以夏州都督领盐州防御使,安史之乱起,诸州当军事要冲者,至德以后均置防御守捉使,专治军事,以刺史兼任,不赐旌节; 其下有副使、判官、推官、巡官各一人。上元末改防御史为都团练守捉使。不过代宗即位时仍留有山南西道防御使,次年代宗又授田承嗣为魏博等州防御史,可见防御之上元以后并未完全废除。宋承唐制置防御史,仅作为武臣寄禄之阶,秩从五品,其地位高于团练使而低于观察使。辽南面方州官有防御使,为防御州的长官,其下有防御副使与防御判官。金亦以防御使为防御州的长官,秩从四品,掌防捍不虞,御制盗贼,余同府尹。其下有同知防御使事、判官各一人,又有知法、州教授、司军、军辖兼巡捕使。元顺帝至正七年(公元1347年)每州添设州判一人,每县添设主簿一人,以州县正官均兼防御使事,听宣慰使节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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