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贤殿书院学士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五品以上为学士,宪宗元和四年(809)学士,直学士皆用五品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五品以上为学士,宪宗元和四年(809)学士,直学士皆用五品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十日公布的《国税厅筹备处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总筹备处主要监督各省国税事务,并兼管顺天府属的国税事务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均由财政总长呈请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盐政管理机构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掌佐督办盐政大臣管理全国盐务事宜。置提调一人,帮提调二人,秘书官一人,参事官九人,并坐办、委员等。下设盐务总厅、奉直盐务厅、潞东盐务厅、两淮盐务厅
吏名,汉置,为县令(长)的佐吏,掌巡查盗贼事。本为外部吏,加“门下”二字,则为内部吏,出则带剑导从,居则徼循查禁盗贼。汉朝自公卿以下至郡,皆置督盗贼,县不置督盗贼而置门下游徼,两官名称不同,而职掌一样
官名。隋朝雍州牧属官,视从八品,文帝开皇十二年 (592) 改为户曹参军。
官署名。宋朝官府所设掌回易钱物的机构。北宋时各经略、安抚司多置。南宋初,都督府于建康(今江苏南京)及镇江等处置,并立库官赏格。国信所、安抚司、转运司及屯驻大军亦置。又有回易酒库,专以本钱经营造酒及贩卖
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。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,即盘水加剑,至请室谢罪,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 “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,间谴何则,白冠氂缨,盘水加剑,造请室而请罪耳”。
官名合称。南朝宋初以称太子屯骑校尉、太子步兵校尉、太子翊军校尉,齐、梁、陈沿置。梁位七班; 陈六品,秩千石。亦称“东宫三校”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定为从五品下。
官名。即掖庭丞。官名,金朝置。为掖庭局副长官,佐令掌皇后宫事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北魏前朝置。掌畜牧事务。奚和观以龙骧将军领之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