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常大总统
非常国会选出的国家元首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四月七日非常国会通过《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》七条,十日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,五月五日就职。依照《组织大纲》规定,采取总统制原则,非常大总统总揽政务,发布命令,统率陆海军,任命文武官吏,对外代表中华民国。总统直辖外交、财政、司法、陆军、内务、海军六部,部长由总统任免。设总统府为总统的幕僚机构。府内设秘书长,为总统的幕僚长。次年六月十六日陈炯明判变,回攻总统府,孙中山被迫离开,国会和政府均被破坏。
非常国会选出的国家元首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四月七日非常国会通过《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》七条,十日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,五月五日就职。依照《组织大纲》规定,采取总统制原则,非常大总统总揽政务,发布命令,统率陆海军,任命文武官吏,对外代表中华民国。总统直辖外交、财政、司法、陆军、内务、海军六部,部长由总统任免。设总统府为总统的幕僚机构。府内设秘书长,为总统的幕僚长。次年六月十六日陈炯明判变,回攻总统府,孙中山被迫离开,国会和政府均被破坏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。参见“山西部”。
章奏程式。汉朝尚书所拟章奏,文中必须有“敢告之”字样乃下。据《汉官典职仪式选用》,尚书言左右丞,敢告之如诏书律令。
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实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掌军实司事。宣统二年(1910),以军实司併入军制司。遂废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原刑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,简称“司”。均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各理一省刑名,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。十八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染洗各种皮、帽、棉布、绸缎。设司匠、领催六人,匠役五十人。
北魏考课官吏的等第规定。孝文帝太和十八年(公元494年)制定,据《魏书·文帝纪》的记载,其内容为:“三载一考, 考即黜陟。……各令当曹考其优劣,为三等。……上上者迁之, 下下者黜之, 中中者守其本任。
阶官名。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十四阶,秩正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七品上,称成正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阶等级名称。北魏置,隋、唐沿置。流外官的最高品阶不称第一品而称勋品,其下依次为二品,三品直至九品。北魏宣武帝永平四年(511),将洛阳诸坊里正由流外四品进至勋品,以加强京师的治安管理。宣武帝景明二年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员二人,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