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清初刑部所属机构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设,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与督捕后司并为督捕清吏司。“详督捕清吏司”。
官名,也写作斥候,掌侦察的小吏。“堠”,了望哨、哨所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韶传》:“(孙韶)常以警疆场远斥堠为务,先知动静而为之备,故鲜有负败。”注:《上海古籍出版社》、《上海书店》合出的缩印本《二十五
官署名。明、清户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。明天启五年 (1625) 设,由督理钱法侍郎领其事。掌司宝泉局鼓铸事宜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,由满、汉右侍郎兼管。下设满、汉主事各一人,由户部司员中派、
官名。省称“圉”。掌养马的小吏。周朝置。④周王室及诸侯官吏。《国语·楚语下》:“鲁圉人杀子般于次。”韦昭注:“圉人,养马者。”《周礼·夏官》圉人属官有圉人,掌养马刍牧之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,以及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。负责关押未决人犯。置所长、所官掌其事。民国时,关押刑事被告人的地方。置所长、看守主任及男女看守等,分别办理所中事务,由高等法
官名。唐朝设二人,以宦官充任,掌领在翰林院待诏的文学侍从之臣、有伎艺之士,上承下达,包揽军国重事,职权极重。五代称翰林茶酒使,北宋初称茶床使,后改翰林使,属东班诸司使,通常无职掌,仅为迁转之阶。官名。
官名。北齐司州有东西二市,置东西二市署以管理市场贸易。主官有令及丞 。
官名。辽南面官,中京留守司长官,兼领大定府政事。下设副留守、同佥、判官、推官等职。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七品上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列为十武将军之一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