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罗安抚司
明土司名。洪武六年(1373)置。治今湖北宣恩县南高罗。属忠建宣抚司。清初为高罗土司,隶施州卫。雍正十三年(1735)废。
明土司名。洪武六年(1373)置。治今湖北宣恩县南高罗。属忠建宣抚司。清初为高罗土司,隶施州卫。雍正十三年(1735)废。
春秋齐邑。在今山东齐河县北。《左传》宣公十四年(前595):“公孙归父会齐侯于谷,见晏桓子。”杜预注:“桓子,晏婴父。”《春秋地名考略》:“今济南府齐河县北有晏城,志云晏婴采邑也。”
周代指中士、下士。《逸周书·王会》:“中台之外,其右泰士,台右弥士。”王应麟云:“弥士,盖中士、下士。”
①清代一种私铸薄恶铜钱。②千文制钱中夹百文私钱,亦称毛钱。
即“副贡”。
元改辰州置。属湖广行省。治沅陵县(今县),辖境相当今湖南沅陵、辰溪、泸溪、溆浦、吉首等市、县地。至正二十四年(1364)朱元璋改为辰州府。
官名。西汉置为加官,亦称常侍武骑,皇帝近侍护卫之一,多以郎官为之,车驾游猎,常侍左右。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:“用善骑射,杀首虏多,为汉中郎。广从弟李蔡亦为郎,皆为武骑常侍,秩八百石。”一说秩六百石。东
书名。原名《通鉴摘锦》。清吴绥撰。八卷。历史大事记。上起盘古氏,下迄明庄烈帝。卷帙虽不多,而历代重要事迹略备。每纪一事,皆于正史之中摘取一句以为标题,如卷三记李密,标以“乘黄牛,读《汉书》”;同卷记炀
?—1871哈萨克大玉兹阿勒班部首领。清同治三年(1864),《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》将大片领土割让俄国,未及划界,俄已出兵先占。当地哈萨克人民起义抗俄失败。他于同治十年春率领属下千余户东迁。时伊犁为艾
书名。清洪钧撰。三十卷(内缺十卷)。洪氏于光绪十五年(1889)任驻俄、德、奥、和(荷兰)四国大臣时,得俄人贝勒津(Илья НиколаевичБерезин)所译波斯人拉施都丁《史集》(当时仅译出
明代皇帝服式。平日起居时穿用。原为燕居冠服,嘉靖七年(1528),世宗朱厚熜改定,寓以深宫独处,达燕安为戒之意。冠框与皮弁相同,用乌纱包制,共分十二瓣,以金线压之。前装饰为五采玉云,后装饰有四山图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