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明
见“朱蒙”(792页)。
见“朱蒙”(792页)。
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。为※宫卫制(斡鲁朵)下一※抹里(相当于“乡”,或“乡”下一级单位)名。属辽圣宗※兴圣宫。是词尚作名号,《辽史·萧海瓈传》:“海瓈……继娶嘲瑰翁主。”
见“马湖蛮”(178页)。
辽天祚帝耶律延禧年号。1101—1110年,凡10年。
?—1744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。土尔扈特汗王※敦罗布喇什之次子,※渥巴锡仲兄。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(今伏尔加河)流域。清乾隆七年(1742),其父执政次年,为取得俄国支持,以稳定内部局势,被迫
清外蒙古诸旗之一。牧地当札布噶河源。东至烘乌,接本部右翼后旗界;西至膏林塔拉,接本部中后旗界;南至莫霍尔噶顺,接军台及本部右翼右后旗界;北至哈喇乌苏,接本部中左旗界。有佐领2。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。旗主
云南耿马、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。由土司委任外戚担任。视与土司关系之亲疏、资历、威望、和办事能力分授衙门职务。在政治上可统辖局部辖区,包括数个※圈官(相当于一乡之长),处理辖区内民刑案件。经济上享有“
见“永邵卜大成台吉” (640页)。
见“陆米”(1187页)。
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。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,称为“福分地”或“上赏地”。承领七八年后,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,世袭使用。又,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,也称福分地,世袭使用。乾隆以后福
即“完颜宗敏”(1157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