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伯都刺
元朝官员。回回人。※益福的哈鲁丁之子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由治书侍御史升中书省参知政事。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升平章政事,出任甘肃、浙江行省平章政事。泰定元年(1324),再任中书省平章政事。致和元年(1328),泰定帝卒于上都(今内蒙古正蓝旗东),发生皇位之争,暗结中书左丞相倒剌沙,欲立泰定帝子阿剌吉八,对佥枢密院事燕铁木儿在大都(今北京)立武宗二子持异议,被下狱,流放,籍家,不久被害。
元朝官员。回回人。※益福的哈鲁丁之子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由治书侍御史升中书省参知政事。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升平章政事,出任甘肃、浙江行省平章政事。泰定元年(1324),再任中书省平章政事。致和元年(1328),泰定帝卒于上都(今内蒙古正蓝旗东),发生皇位之争,暗结中书左丞相倒剌沙,欲立泰定帝子阿剌吉八,对佥枢密院事燕铁木儿在大都(今北京)立武宗二子持异议,被下狱,流放,籍家,不久被害。
清代八旗组织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。俗称汉军八旗。与八旗满洲、八旗蒙古构成八旗组织的整体。汉军,满语作“乌真超哈”,意为重兵即炮兵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创建八旗组织时,将降附的部分汉
元代蒙古官名。掌马驼饲料的供应分配。《元史·成宗纪四》:“孛可孙专治刍粟”。国初始置,以重臣领之,秩正三品。有权决定马驼刍料当给与否。初只设数人掌其事,后以各位增入,至繁冗,成宗大德九年(1305),
藏语音译,意为“王的卫士”,汉称“头人”。昔川甘孜藏族地区德格宣慰司属下贵族称谓之一。为贵族中较低的一等,是封建统治集团的组成部分,即土司、贵族等,属世俗封建主,世袭。一般来源于勋戚之裔。拥有一定领地
部分彝族的自称。彝语音译,意为“尚黑色而强大的一支人”。他称墨彝、白彝、彝家、甘彝等。主要分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、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、曲靖地区、昭通地区及文山、红河、大理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部分
见“赤尊公主”(1014页)。
黎族过去狩猎或作战武器之一。南方少数民族多擅长使弩,而黎族却普遍用弓。弓以木或竹制成,箭长3尺,镞长5寸似茨菰叶,其特点是“弓短矢重”。因无羽,射程远不过三四丈,多施近射,但多涂毒于锋镝,中者必死。
元朝建国前后由朝廷召集僧道两家各就其经典教义、史事所进行的辩论。曾经历二次。第一次在戊午年(宪宗八年,1258),那摩国师、少林长老福裕奏举道家《老子化胡经》为伪托,宪宗蒙哥召释道两家至开平府(今内蒙
鄂伦春语音译,“奥伦”意为“仓库”,“博如坎”为“神”之意,指主管仓库的女神或北斗七星神。流行于今内蒙古、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。传说,从前有一对夫妻,妻子受虐待,无奈,骑马逃跑,路过娘家仓库,想取点食
藏语音译,又译雪勒空、雪业列空,意为“(布达拉)山下机关”。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,总管布达拉宫财物及拉萨郊区政法而设立的一个事务机关。设四品僧俗官员各1人主持。为布达拉宫征派徭役,管理拉萨郊区的行政、司
明代西蒙古法规。亦称《旧卫拉特法典》,以别于1640年的《蒙古卫拉特法典》(《察津毕其格》)。法典全文已失传,现仅存8个片断,载帕拉斯《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》。据其内容,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(即四